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林浩坤,林浩以及林浩坤杨飞对应的坤林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浩坤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杨飞
林浩坤的人物履历
1971.07——1973.06,广东省南海龙头村生产队副队长、坤林队长。浩坤
1973.06——1974.12,杨飞广东省南海基本路线工作队副队长。林浩
1974.12——1975.12,坤林广东省南海官窑公社党委副书记、浩坤副主任。杨飞
1975.12——1979.02,林浩佛山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坤林党组成员。浩坤
1979.02——1979.08,佛山地团委副书记。
1979.08——1980.12,南海官窑公社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1980.12——1984.03,南海松岗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
1984.03——1986.07,南海县委常委兼松岗公社党委书记。
1986.07——1988.10,南海县委常委兼桂城镇党委书记。
1988.10——1991.08,南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91.08——1993.02,南海县(市)委副书记、县(市)长。
1993.02——1996.05,佛山市委常委、南海市委书记。
1996.05——1996.08,佛山市委常委。
1996.08——1997.04,佛山市委副书记。
1997.04——2002.09,佛山市委书记。
2002.09——2007.0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7.04——,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高一中段考分析会发言稿
篇一 :高一中段考分析会发言稿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下午好。
高一(6)班的同学在各科任老师的共同教育和培养下,已经养成了较好的学习与生活习惯,有较好的班风和学风,纪律和学习状态良好,他们都能听从班主任和各科任老师的教导。在第一次月测和本次段考中取得不错的成绩,考试进步的同学有很多。主要成绩有:
在本次考试中,高一(6)班九大科成绩总平均分在b层班中排第一名。其中5个科目的平均分在b层班也是第一名,那分别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五科。比月考一前进了一步,在月考一的时候是4个科目第一)。本次考试中,除5个科目第一外,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四科有很大的进步,超过平均分或很接近平均分,各科的成绩比上一次月测都前进了一大步,而且每一科目中都有一些优生,例如:语文,卢颖锋同学在全级(1-14班中排16名,张杰燊44名,数学郭智有全级19名,邓富全级68名。英语陈建美全级17名,林浩坤68名,政治,严文彬全级第4名,莫至杰全级44名,历史黄舒宜全级11名,莫至杰,叶绍辉、周小文24名严文彬50名。地理方面詹翰文全级第5名,叶绍辉全级第9名。物理严文彬32名,詹翰文58名.化学詹翰文15名,生物,詹翰文33名,严文彬63名.
高一(6)班的各科均能取得不错的成绩,在级内有一定的优势。那9科总分在级前228名(a班学生总数)的同学有13位同学,上次月考是9位同学。总分在级前300名的同学有19位同学,上次是18位,也是b层班中最多的。总分700分以上的有3位同学,上次月考是2位同学。其中郭智有同学能从级133名进步到级72名。本次考试进步的同学比较多,本班同学在级内进步的有36人。其中进步最大的是郭演琪同学,进步280名,曹子俊同学进步237名,进步100名以上的有12人。
为什么高一6班能取得这些进步呢?其实这都是高一(6)班全体师生共同努力的结果。而我,作为班主任,也许更多的是认识上的改变吧。,虽然每一年做班主任我也会有感到很累很苦的时候,但每一年我都是真心付出,用心对待我的每一位学生。我也有过很努力,但收获却惨淡的班主任经历,这让在心灰意冷之余,逐渐明白做班主任,光有拼搏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有灵活的头脑。拼搏也许说明你很负责,多么奉献,但是你不一定很有智慧。记得有人说过,一名优秀的班主任就是一名教育家,它需要你不断学习。于是我不断反思,探索,向有经验的老师学习,寻找一些有效的班主任工作的方法和技巧。我现在带的高一(6)班已经形成了比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班级凝聚力。班上的事都会有学生去主动去做。
记得在体艺节上,由于流感这场瘟疫,我们班有许多因为发烧而请假,当中有许多就是运动员,有得力的`班干部,留下来的同学本来就不多,但是留下的同学真的令我很感动,各同学都主动承担各种任务,有主动承担后勤的晓聪同学,杨家俊同学,有代生病的同学跑1500米的叶绍辉同学,还有39.3高烧还坚持跑完女子接力的黄映华同学,还有代跑400米跌倒了自己起来又不想麻烦同学老师的杨泽邦同学。
本学期,我在班主任工作方面主要是以下要点。
1、努力搞好师生关系,帮助学生在心中树立高大的教师形象。
通过开学前教育和班会课介绍各科任老师,让他们了解教师,尊重老师,相信老师,欣赏老师。现在各科任老师在学生心中的形象是很好的,例如。语文老师陈妙芬是一位态度温和,和蔼可亲的教师。在课堂上,她喜欢把语文知识分解到生活的各个方面,给我们讲述生活中的趣事,我们很是喜爱她。
数学老师邱春林他一丝不苟,脸上始终带着微笑,实事求是。谈吐间透露着几分书生气质。对待学生平易近人,有问必答,不摆老师架子,很是让我们崇敬。
化学老师少冰对学生很是关心,她很有责任感,讲课是随时注意着每个同学的状态与动作,并及时给同学讲解与更正。
英语老师李新兰沉稳,对同学友善。对事物很细心,谨慎。很照顾体谅课代表和同学。我们很喜欢,欣赏这样的老师。
物理老师红梅是一位大度,不拘小节的人。她的课言简意赅。活跃有趣。由于她的缘故,同学们都爱上了物理这学科。
生物老师的谈吐富有激情,上课时讲题,讲课的思路严谨。
地理老师的课堂循序渐进。
政治老师能言善辩,嘉言懿行。
在学生的心中每一位老师都有自己的特点和方法,都喜欢他们,师生关系好。
2、和科任任老师通力合作,共创和谐班级。
3、我注重养成教育,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和责任感和感恩的素质。
习惯很重要。其实我觉得学习成绩的竞争实际上是学习习惯的竞争。而且学生养成好习惯后,我觉得老师会省心许多。
4、民主管理,自我管理。
一开学,制定班规的时候,我和同学一起定下我们班的学习口号:我学习,我进步,我拼搏,我快乐,民主管理,自我约束。
5、我真诚地喜欢、关心、尊重每一位学生。
6、对学生犯的错,我学会了包容和给予机会。
7、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厚此薄彼。
8、我会想尽办法让每一位学生都知道:我是关心他的,而不是隐藏在心里不说。
我常常通过写信、写纸条给学生,和他们进行对话,把我对他的想法告诉他。
9、我会适时鼓励我的每一位学生 ,有时会把我对他们的赞扬贴在课室里。
10、我会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思考!不断地反思
以上是我的一些班主任做法,如有不当的地方,请各位指正。现在班上还是有一些缺点和不足:尖子生总分不算高,班第一名只有751分。还有一部分落后生,总分500分以下的有8人。而且一部分同学学科发展不均衡,有偏科现象等。
今后我会在学校领导的指导下不断完善班级工作,谢谢。
篇二: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分析会上的讲话
各位老师,晚上好!
转眼间半个学期已过去,高一期中考试已经结束,这是高一同学进入高中后的
兄弟学校的成绩回来之后,我们还将进一步进行分析)。总之,两位主任的讲话在充分肯定老师们成绩的同时也指出期中考试、常规教学检查和学生问卷调查中所暴露的问题。我们认为,对所暴露的问题尤其值得大家关注。
针对两位主任讲到的问题,我再讲两点:一是对教学工作提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二是对下阶段年级工作再做强调安排。
一、对教学工作的几点建议。
1、任课教师要想方设法增强学生学习主动性。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帮助学生订立学习目标。每过一个阶段,帮助学生问一问自己,距离目标还有多远,还需要在哪些方面下功夫。如此,才能每日、每周、每月有进步、有突破、有成效。
从现在课堂教学改革和教育形势来说,学生的学所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各种学习任务最终要靠我们同学们落实和完成的,积极学和被动的学,效果是截然不同的。因此,对于每一位任课老师来说,都要加强对学生学习主动性的培养。课前认真预习、课堂上认真听讲,积极开动脑筋思考,积极参与课堂活动,课后进行巩固,遇有疑难问题积极和小组同学们探讨,和老师交流,尤其是要加强师生之间的交流。我们老师一是要给师生的这种交流创造一个平台;二是要发自内心的不厌其烦的交流,学生能感受到你发自内心的真爱;三是交流的形式要多样化,利于学生的接受。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对我们老师感兴趣,才能对我们这门学科感兴趣,才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我们的课堂学习中来,才能够真正的逐步提高我们的课堂效率。因此,走近学生,与学生真诚的交流沟通,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是每一位老师的责任,尤其是老教师在这方面要更加努力以消除年龄上的代沟,包括我自己。
2、发挥好导师的作用,让学生充满信心。
我们的一些学生由于种种原因,缺乏信心,总认为自己不行,有很强的自卑感。天生我才必有用,成绩差一点不要怕,要有信心去改变。有句格言:心态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人生。我们要不断激励学生,鼓舞学生,要他们知道“我们不是最优秀的,但我们是最执着的”。这个工作不仅仅是靠我们班主任老师来完成,说实话,班主任一个人也完成不了,我们需要全体任课老师能真正的发自内心的去关爱我们的学生,激励我们的学生,发挥团队的作用,挖掘集体的力量,利用我校推行全员导师制工作的契机,营造一个全员育人的整体的氛围,做到:不挖苦、不歧视、不抛弃、不放弃!近几天,我发现一些老师觉得自己所带班级的成绩不理想,于是情绪低落,甚至把不良的情绪带给了学生,向学生传递了一种负能量。老师们,胜败乃兵家常事!不要因为一次考试就使我们丧失信心,我们也应知耻而后勇;更不要因为一次考的不理想就把怨气全都发在学生的身上,使我们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受损。以往,很多时候学生问卷调查反映上来的个别学生对个别教师的不满,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老师给的批评永远多于表扬,有的甚至根本就不是批评而是直截了当的刻薄的挖苦,这种状况下,孩子们的信心从哪去找!或许是老师的一个无意识的眼神,就让一个孩子失去了学习的兴趣!现在的孩子是早熟的,敏感的,脆弱的,所以我们老师们只有发自内心的设身处地的为他好,他才会真正的悦纳你,靠近你,追随你,我们需要做的只是给他们一点找到自信的机会和条件。
3、狠抓课堂纪律,提高课高课堂教学效率。
一个课堂要保证教学质量,完成教学目标,就必须有良好的课堂纪律作为前提。一个吵吵嚷嚷、秩序混乱的课堂,很难保证教学目标的完成。为了使学生能较好地参与学习活动,教师有必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课堂教学常规,把一些一般性的要求固定下来,成为学生的课堂行为规范,进而督促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教师应努力做到:
(1)自习课、自主课要让全班学生迅速静下心来学习 ,坚持要求全班学生予以充分的配合;展示课要让学生把注意力集中到展示问题上来,认真听讲,大胆质疑。
(2)对教室内发生的一切保持警觉, 好教师留给孩子们的印象是:他们的脑后也长着眼睛呢。他们在教室里到处走动,他们用眼神和孩子们交流,他们还能精确地指出课堂里究竟什么地方容易闹出麻烦,并且特别注意这些人。
(3)分析课堂内发生的一切 。理解孩子们的行为的来由非常重要。从课堂组织的角度上看,教师必须保留一定余力,以便仔细观察课堂里出现了什么问题、分析与之相关的因素。同时教师应该是一个善于反思型的人才,随时关注自己在课上的表现。
(4)教师对同学的注意力要一视同仁 ,不要比较。
(5) 善于利用点拨评价的功能。
应该说,同学们的展示大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适时的点拨引导很重要,做好这一点关键应在备课上下工夫,功在课外,效在课内。同时,学生很在乎老师的评价,这一点作为老师我们不能吝啬,要及时恰当地给学生以激励性评价,给足学生的“面子”。
(6)善于面向全体,防止分化现象发生。我们的多数同学在课堂上的表现是积极的,多数老师在课堂上是投入的;但个别同学在课堂吃大锅饭,没有把黄金时间把握好。在课堂上,教师要关注各小组不能每次总是个别人展示,尽可能让每个成员都参与进来,在展示过程中通过适时提问和点名提问某些学生可以让他们保持精力集中、思想活跃,能激励学生集中力量注意学生展示和教师点拨的一举一动。因此, 我们教师从态度上要端正,从方法上要讲究效率,努力向课堂45分钟要质量。
4、帮助学生更新学习观念、落实学习常规、提高学习质量。
(1)让学生正确认识高中阶段的学习意义,振奋学习精神,做到几个明确:
△明确“三年发展看高一,高一关键在一上”
△明确一个观点:自始自终弘扬“壮志、毅力和方法是成功的保证”。
△明确学习是自己的事情,每个人都是学习的主人,都应对自己的学习负责,老师是学习的指导者、帮助者,但没有救世主,没有点石成金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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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罚代税谁搞出来的
《刑法》第201条规定,故意偷逃税款的,构成逃税罪。但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已经补税、罚款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除非补税罚款之后第三次再犯同样的错误。刑法认为,故意偷逃税款,行为性质属于刑事犯罪,但法律给行为人两次机会,第一次、第二次违法的,允许“以罚代刑”,用经济手段予以惩处,对行为人进行补税、罚款,免除牢狱之灾。比如:税务机关对明星范冰冰,网红薇亚等人的数亿元巨额偷逃税款行为,就用补税、罚款解决问题,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行为人一错再错,就不能“以罚代刑”,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剥夺人身自由,最高刑期是7年。这样的法律规定有点暖,彰显了法律的人性温度。
然而,并非所有的法律条款都有这样的温度,大家看看刑法第153条普通货物走私罪,就缺少这样的温度,进口货物故意偷逃税款250万元以上的,依法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
其实,优先适用经济手段解决企业或者个人偷逃税款问题,无论对国家、社会、企业还是个人,都比直接动用刑事手段更加公平和合理。因为偷逃税款直接侵犯的是国家经济利益,具体一点说,是中央或者地方政府的财税利益,没有直接侵犯企业或者个人的经济利益,受害者也不是企业或者个人,这与诈骗、侵占等侵犯企业、个人经济利益的犯罪行为性质不同。企业或者个人,与国家、政府相比,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当其经济利益受到他人故意侵害时,需要借助公权力的保护(刑事司法保护),才能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但国家和政府在社会各主体中处于绝对强势地位,企业或者个人侵害国家经济利益时,政府可以首先启用行政公权力进行自力救济,比如企业偷逃国家税款,政府不但可以责令侵害者补缴税款,以弥补政府税收损失,还可以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惩戒违法行为,而不必直接动用国家的刑事司法资源手段对弱者予以沉重打击。
对偷逃国家税款的行为,政府责令行为人补税,可以弥补国家的税款损失,同时处以一至二倍的罚款,不但可以起到惩戒和警示的作用,让违法行为人付出相应的违法代价,不敢再次偷逃税款,而且不剥夺人身自由,可以让行为人回归社会,继续为社会创造财富缴纳税款,国家也可以获取更多的利益,并节省国家的刑事司法资源。同时,对偷逃税款行为“以罚代刑”,也可以避免刑事打击用力过猛,致使企业老板被判重刑,可能导致企业破产倒闭、工人失业、家庭破碎,产生更多的社会次生灾害,破坏良好的社会秩序,产生诸多的负面影响。
所以,对偷逃税款行为“以罚代刑”,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有百利而无一害,而只有对那些屡教不改的顽固分子,政府自力救济的行政处罚不能起到有效作用时,才借助国家的刑事司法力量,对顽固分子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刑法》第201条逃税罪,对偷逃税款者处罚规定的法律温度,反衬出《刑法》第153条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冰冷。
《刑法》第153条规定,进出口货物故意少缴税款的,一律作为走私犯罪处理,而且定罪量刑采取唯结果论,以偷逃税款金额作为唯一的量刑依据(从犯、投案自首、立功等情节除外),无论是偷运货物入境,还是伪报货物入境,所有的行为方式,都是无差别对待;无论是第一次偷逃关税,还是第二次偷逃关税,税款只要超过10万元的,直接入刑,偷逃税款超过250万元(单位犯罪500万元)的,可能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当事人没有接受海关行政处罚的机会和空间,很多民营企业家一时不小心踩到这个坑,就可能永无翻身的机会,导致社会负面消极作用,远远大于打击走私所起的正面作用。这样的法律条文,在社会公众面前,显得冰凉而冷酷,没有任何法律温度而言。
2020-2021年间,中国海关缉私立案查处的走私犯罪案件居高不下,每年超过4000起案件。其中,通过伪报价格、瞒报数量、伪报贸易方式偷逃税款的走私普通货物案件,占走私案件总数的将近一半,每年有2000宗左右,按照每宗案件平均五个共同犯罪的当事人计算,每年因偷逃税款而获罪的当事人有10000人,按当事人被羁押或者被判实刑的占50%计算,每年则有5000人以上因少缴税款而获牢狱之灾。每年5000人获刑入获,背后有5000个家庭,他们都有父母需要赡养,都有子女需要抚育,一个家庭的主心骨倒下去了,一个家庭就濒临破碎了,按一家4口人计算,2万人的苦难和噩梦就从此开始了,而且,他们的这些未成年子女得不到良好的家庭教育,有可能还会走上犯罪的道路,由此,给社会增添的负面影响和负担,可想而知。
另外,伪报价格、数量或者贸易方式的走私案件,每个案件都有至少一家民营企业,老板被判刑入狱,民营企业大概率会破产倒闭,导致大量职工失业没有收入,而且企业给国家和政府贡献的增值税、所得税以及各种附加费,也就随之消失,给国家造成的直接或者间接损失也是巨大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其检察系统,近年大力提倡对违法企业实施合规不起诉的试点,也是基于这个考虑。
老林作为走私案件的辩护律师,长期大量接触了伪瞒报价格走私案件的所谓“走私分子”,客观理性地讲,这些人群中并没有真正的“坏人”,更不是罪大恶极的“恶棍”,他们没有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没有侵害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利益,没有破坏国家安全和扰乱社会秩序。相反,大部分的当事人素质相对较高,曾经给国家贡献了大量的税款和财富,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他们仅仅只是故意少缴了一些国家(海关)税款,有的是为了节约经营成本,有的是为了在行业竞争中生存,有的是为了贪图小利,而企业老板们付出的代价往往是10年以上的刑期,这样的法律规定,是不是太过冰冷?显得有些“过罚不当”?
海关作为一个国家行政机关,对进出口贸易企业具有行政监管职权,对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偷逃国家税款的企业,海关不但可以直接责令补缴税款,而且有权对违法企业直接实施行政处罚,企业通过海关监管渠道申报进出口货物,向海关伪报价格、瞒报数量或者伪报贸易方式,导致偷逃国家税款,海关完全可以直接通过补税+罚款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惩戒,这样既能挽回国家的税款损失,又能教育惩戒企业的违法行为,还可以节省国家的刑事司法资源,没有必要直接采取刑事打击措施。最关键的是:海关行政处罚,不会导致追究刑事责任带来的次生害灾:企业倒闭、职工失业、家庭破碎和国家税收损失(企业生存可能给国家继续缴纳税款)。司法实践中,大部分的法官和检察官也认为,对伪瞒报偷逃税款的走私行为打击过重,用力过猛,已经或者正在产生“过罚不当”的不良法律后果和社会后果,但是,《刑法》第153条的规定摆在那里,不可逾越,在一刀切的冰冷法律规定面前,法官、检察官们也只能表示无可奈何、无能为力。
鉴于此,老林认为,现行《刑法》第153条,应当及时作出如下修改:
将走私普通货物罪分为两个条款:
1、从非设关地偷运普通货物偷逃税款走私的,按现行法律规定定罪量刑;
2、伪报价格、瞒报数量或者伪报贸易方式走私,偷逃税款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经海关责令补缴税款,并接受海关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因走私普通货物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海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综上,对伪瞒报价格、数量或者伪报贸易方式等走私行为,应当适用“以罚代刑”,减少社会负面影响,对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先由海关责令补税,由海关作出行政处罚,实施海关行政处罚前置。如果企业屡教不改,第三次违法可以直接入刑,并借鉴《刑法》关于逃税罪的规定,最高刑期为7年有期徒刑,以彰显法律的人性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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